吾曾巡盐至泰州,见灶户终日煎卤,衣不蔽体,而盐商坐收厚利,官府又加派陋规。彼时即召盐运司诸官,斥之曰:“尔等食朝廷俸禄,却纵胥吏盘剥小民,与豺狼何异?”遂立规约:盐场秤量须当堂验看,革去“样盐”“脚费”等无名之征,又令灶户所产,皆得按实值入官仓。
或有盐商来贿,怀银数百两,吾掷银于地,厉声言:“海某生平不爱钱,汝留此银与子孙买棺材!”其人惭而退。后民有讼田产不决者,吾命抬巨石于衙前,嘱曰:“此石可镇贪邪,亦昭公道。”泰州父老皆传,以为异事。
今观盐场虽靖,然官风易改,民心难欺。诸君在此,当以苍生为念。吾生平无长物,唯此心可表日月耳。
各位乡贤,晚生有一言相告,泰州盐场之事,切莫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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