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我这大半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功业,只做了一件事——教书。从泰州海陵的家塾,到湖州的州学,再到京师的太学,四十余载,始终围着“育人”二字打转。

近些年世人称我教法为“苏湖教法”,乃至知我者,多以为我创了“分斋教学”之制。此制缘起甚朴:当年在湖州,见诸生读书虽勤,却多不知稼穑之艰、政事之要,一纸公文尚难措手,遑论治国平天下。我便分设两斋——一曰“经义”,一曰“治事”。经义斋者,择聪敏有器识者居之,使之精研六经,明体达用;治事斋者,则分“治民、讲武、堰水、历算”诸科,各习一事,如治民者须通赋税狱讼,堰水者须晓堤防沟洫。学生可兼习他科,但必专其一。

有人疑我重功利之学。实则《周礼》“三物教民”之遗意,正欲士子既明其道,又精其事。昔孔子教人,亦各因其材,冉有以政事称,子游以文学显,何尝一概绳之?我常对诸生言:“学者只守一编,终身为无用之人。”乃知纸上之学问,须与眼前之社稷相通,方为真知。这便是我这老书生一生笃信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