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生人,长到十七八岁都没有喝过真正的茶。那时候乡村百姓与茶叶是无缘的,家里来了亲戚朋友,倒上一碗白开水就代表客气,如果在碗里再舀上一小匙砂糖,那就客气得近乎奢侈了,要知道在计划经济时代,普通农家很多全年也吃不到二斤糖。在我们庄上,好像只有大队支书和几个社办厂采购员才经常喝茶叶,但听说即便贵为一庄之主的梁支书也舍不得敞开喝,每次只到供销社食品柜上称上四角钱,一小包茶叶能喝一个月。梁支书的儿子和我同班上学,有次我去他家玩,看见他爸端坐在八仙桌后,正对两个站着的小队干部训话,手里捧着个甜瓜一般大小的白瓷彩釉茶壶,训话过程中不时仰起脑袋啜上一口,我顿时觉得喝茶是件十分潇洒的事情,而且肯定分外好喝,不然茶叶干嘛卖得那么贵,喝茶的人又显得那么自得和陶然呢?
孩子们虽然没法接触到真正的茶,却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制造出“甜茶”:花五分钱买上一小包糖精,只需捏上几小粒,就可以兑一盐水瓶开水,味道甚至比白糖水还要甜(千万不要放多,否则不是甜而是苦了),只是这种甜茶并不解渴,喝多了反而口干。但孩子们才不管这个,他们制作甜茶只是为了好玩和炫耀——买来二尺长女人扎辫子用的空心皮筋通过软皮塞插入瓶中,一头抿在嘴里吮吸,那份陶然自得绝不亚于梁支书捧着白瓷彩釉茶壶品啜西湖龙井!
我第一次喝茶叶还是高考落榜后去兴化县城复读,班上的一位李同学颇有小开风度,喜欢模仿城里人的做派,星期天请我到英武路上的饭店去吃早茶。兴化的早茶很有名,完整的过程是先喝茶吃干丝,然后吃包子,最后再来一碗阳春面。既然是他请我,我就没有开摆在床肚下面的小木箱取钱,想不到这小子到了饭店,摸遍全身只搜出二角八分钱,只够买一个“茶头”(即一份烫干丝)。原来这小子把我诓来,原本就是想我买单的,不承想到我竟没有带钱。但既然来了,他不甘心走,于是就买了一份烫干丝,两人占了一张小方桌。他说咱们慢慢吃,把茶喝足了。原来兴化茶馆里都备有热水瓶和廉价的茶叶末,任顾客取用。为了把茶喝足了,就必须把时间延长,李同学要我跟他学,每次只用筷子搛一根干丝甚至一截干丝,送在嘴里慢慢品尝,惹得大厅里大快朵颐的茶客们纷纷侧目,我如坐针毡,李同学却安之若素。虽然是茶叶末,开水冲泡出来却十分好喝,我越喝越上瘾,身上都发出微汗来。一小碟烫干丝,我们竟喝掉店里两水瓶开水,茶叶末换了三次,当李同学去换第四次茶叶末时,店里的服务员终于忍不住了,喝令他住手,说两个像模像样的小伙子用一个茶头来混茶叶喝,怎么好意思的。我俩只好悻悻地走了。这是我学生时代遭遇的最尴尬的一件事,每每想起来就脸红一回。但对喝茶真切滋味的好感却自此开始,放寒假的时候我用攒下来的生活费到八字桥茶庄称了半斤龙井捎回去,父亲在春节期间终于给亲友泡上了真正的茶叶茶。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城乡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茶叶也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我参加工作后,也经常泡茶喝,但我喝茶只是觉得好喝,苦涩中有清香,且能提神,跟那些会饮茶的茶客相比,既没有人家的品鉴能力,也没有人家的闲适心态,纯粹喝的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茶”(冈仓觉三)。后来读到《红楼梦》中妙玉小尼说茶,“岂不闻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驴了”,便哑然失笑,原来自己喝茶只贪图畅快,动辄干掉一热水瓶开水,所属的档次不止是蠢物,更是超过饮牛饮驴了。
时光荏苒,转眼三十几年过去,如今我已正式退休。虽然不敢言老,但毕竟年龄和精力摆在那儿,需要调心养性,过上一种比较恬淡自适的生活。而喝茶便是中国人虚静养心的最佳方式之一。我决定以后认真钻研茶道,做一个真正懂茶品茶惜茶的雅士。同时作为一名作家,我还想以后多写写关于茶的文字,倘能为中国古老的茶文化添上几笔美好的意蕴,岂不快哉!